【劏房租管】有劏房戶反映業主續濫收水電費 批差估署不主動介入致求助無門

社會

發布時間: 2022/03/22 14:10

最後更新: 2022/03/22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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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女士冀差估署多宣傳租管條例。(受訪者提供)

劏房租管實施2個月,有劏房租戶反映業主或中介不清楚條例細節,繼續收取高昂水電費;亦有租戶反映曾向差估署求助冀署方協助向業主解釋條例及調解雙方糾紛,但遭拒絕感求助無門。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建議,差估署應加強前線員工培訓,並以主動介入方式執法。差估署回應指,已接獲1,500個有關租管的查詢,至今未有違反條例或需要調解的個案。

租管條例規定劏房合約租賃年期、限制租金加幅及規管業主不能濫收水電費等。劏房戶陳女士指,條例實施後與業主簽約仍被要求收取每立方米15元水費及每度電個半電費,收費與條例實施前一樣,她曾詢問中介,卻獲回覆稱租管條例只限制續租時的租金加幅,水電收費則「我哋做咁多年都係咁收,無問題」;她又指新租約亦非標準租約,引述中介稱「每間地產有自己嘅租約,唔會跟政府」。陳女士認為差估署應多宣傳條例,讓租客及業主均有多更多認識,並清楚列明各項情況,讓租客有更多保障。

劏房戶劉女士也反映,其業主同樣向其收取每立方米15元水費及每度電個半電費,她曾直接向業主提出應按法例規定收費,業主也以不知道為由拒絕履行。劉女士指其曾向差估署求助,希望署方可以致電業主協助調解及解釋法例細節,惟職員拒絕直接聯繫業主,讓其感求助無門,最後由其他社工多次向業主溝通及解釋,業主方答應會再了解條例作調整。她批評差估署沒有針對性向業主作宣傳,亦不願主動調解,質疑到底會有多少人了解相關法例並依法辦事。

九龍城劏房户啊瑩則稱,曾向差估署查詢條例細節,包括是否於1月22日後簽署的租約方受法例保障以及業主在法例落實後與舊租客簽約是否能加租等,惟署方不同職員卻有不同答覆,讓其十分混亂,亦質疑前線職員對法例認知不足何以保障租客權益;並批評職員要在其鍥而不捨的三催四請下,方願意聯絡業主講解新規管情況。

民間監察政府推行租管陣線指,租管條例實施兩個月來,不少業主未有依據租管條例處理相關租賃,有劏房業主仍然使用過去於文具店購買的租約等,陣線認為租管執行混亂,劏房租戶仍得不到條例所賦予的保障,要求差估署訂明清晰執法指引、設立獨立舉報熱線及舉行公眾簡介會等,同時應加強對前線員工的培訓和落區了解現時劏房的租務狀況,以主動介入的方式執法。

差估署回應指,條例生效後共接獲約1,500個有關租管的諮詢,主要涉新法例規定及指明公用設施及服務收費的付還等;又指若業主涉嫌違例,租客可舉報,署方會跟進及調查,惟至今沒收到涉嫌違例或需要調解服務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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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小冰